民國時期著名嘅宋氏三姐妹之中,妹妹宋美齡嫁予蔣介石,1927年喺上海舉行婚禮。兩人嘅身份令呢場婚禮備受矚目,當時唔少報道都話兩人嘅結合係政治婚姻,亦都係「軍閥同財產嘅結合」。不過撇開政治因素,蔣介石的確對宋美齡情有獨鍾,就連立遺囑都處處為宋美齡考慮。

同宋美齡結婚之前,蔣介石已經有一位原配夫人同兩個侍妾,仲有蔣經國、蔣緯國兩個仔。而宋美齡嫁入蔣家之後就一直無所出,同蔣介石嘅兩個仔嘅關係又唔係特別親厚,蔣介石擔心自己死後宋美齡喺屋企嘅日子唔好過,於是兩度立遺囑叮囑兩個仔,要佢哋當宋美齡係母親一樣好好對待。

1934年,蔣介石喺日記入面記錄咗佢為宋美齡立嘅第一份遺囑,除咗交代自己死後要同愛妻美齡同葬喺紫金山、留俾宋美齡嘅財產之外,仲要求兩個仔「皆須聽從其母美齡之教訓,凡認余為父者只能認余愛妻美齡為母,不能有第二人為母也。」兩年之後,蔣介石再立遺囑,又再次強調宋美齡係自己今生惟一嘅妻子,交代兩個仔:「如你們自認為為我之子,則宋女士亦即為兩兒之惟一母,我死之後,無論何時,皆須以你母親宋女士之命是從,以慰吾靈是屬。」蔣介石一再強調宋美齡嘅身份,就係想要蔣經國、蔣緯國承認宋美齡係佢哋嘅惟一合法母親,確立宋美齡喺屋企嘅地位。

圖為蔣介石夫婦與蔣經國,原圖嚟自網絡。